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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學習] 資訊軟體分區回文規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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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5-10-12 23:31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正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本帖最後由 coolsonic 於 2018-1-1 19:29 編輯

資訊軟體分區回文規章
任一管理群組皆有權於本區執行其他管理方式


1.回文請針對主題
包含使用心得、為何要使用、詢問問題、問題回報、或評論軟體本身(評價、現況、前景等)
簡言之請根據您自己的想法提出討論,軟體既是您在用,就應當有想法或看法,請不吝提出

詢問問題若有獲得解答請勿射後不理


2.軟體的語系或中文化、安裝或免安裝、作業系統支援或不支援、自動安裝、整合版、快樂版

此類皆與主題本身沒有相關,也無法表達您自己的想法
此類文皆不算討論文,可以提及,但請包含您的使用心得


3.不知道系列,包括不限於不知道更新了哪些、不知道修正了哪裡、不知道好不好用

您真的不知道,就請試用了軟體後,回頭來補充
您知道了哪些

若是有提供前一套軟體或上一版本的使用心得則不在此限


4.測試員發言,包括不限於測試看看、之前用過XXX希望這版好用、試用一下

卻沒有提供您的測試結果,您要試用看看,就請回頭補充您的試用心得
若是有提供前一套軟體或上一版本的使用心得則不在此限


5.收藏家發言,
包括不限於下載備用、快來更新有需要來下載、有人要幫他載
無助益討論,也無法供他人參考,若有列舉您的使用心得則不在此限


6.若您要補充您的回文,請在該主題內您自己的回文點選【編輯】或【補充】

補充後樣式如圖例

回文後一定時限之內可使用編輯按鈕,超過時限後無法再編輯,請改用補充按鈕如圖例


一言以蔽之,回文請寫出您自己的想法

不屬於您自己的想法的複製貼上文,第一次取消回文權限三天,第二次一週,第三次永久
若您的想法是很簡單的好用難用或很快很方便諸如此類,經提醒後請補充如此評價的理由
若是使用上的問題敘述,請完整表達問題狀況,而非『某些問題』或『有小問題』一語帶過


違規文將會刪除或提醒,提醒表示有補充空間,請自行補充使用心得

提醒多次後皆未補充將逕行刪除,刪除記錄達定量將取消本區回文權限
刪除回文無權限影響,除了扣回該篇回文一分外,不另扣積分,但不含其他管理者管理方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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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F
發表於 2016-12-1 00:28 | 只看該作者
關於回文規定,這邊提出些疑問,這邊最近發表一封回文而被提醒刪文,原因是"一般資訊軟體無意義回文,從不回報 ..."

可是我下載的軟體是WINRAR,這邊真的不知道後續該如何回報了....,因為這類程式通常只有版號在變動,老實說這邊也只有在從新安裝系統的時候才會找來用,並不太會每次更新都找新版來用

要我回報問題我還真的一時間想不出來(雖然後面想到了,不過已經被刪回文,所以就在別篇回應了)

老實說這邊已經忘了當初回什麼,但應該是有參考過其他人的回文才對(注意不重複發言、不是回罐頭文之類的),可否麻煩版主能告訴我我當初回了什麼內容,好讓我有反省依據....

然後就是此篇回覆被刪之後,這邊的發帖數就從4X掉到1X篇了?發生了什麼事?我被查水表了嗎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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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F
發表於 2016-6-1 03:29 | 只看該作者
以閱讀上述規定,必定遵守規則.
謝謝版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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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F
發表於 2015-12-13 13:03 | 只看該作者
了解規則
日後不會再犯
謝謝版大提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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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像被屏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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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F
發表於 2015-11-19 00:02 | 只看該作者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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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為勛@G 該會員已被刪除
23F
發表於 2015-11-17 18:59 | 只看該作者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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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F
發表於 2015-11-16 16:09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gilywu 發表於 2015-11-16 15:56
使用完後可至第一次回覆的地方,有補充按鈕,即可補充。附上軟體實際上機的截圖,提出實際上使用的心得或 ...

有些人,只顧著發無意義文,自己發的廢文,把作者名遮起來叫他看,他都看不出來是自己發表的。正因為有這種人,版務才需制定這些規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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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: 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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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F
發表於 2015-11-16 15:56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formicroduo 發表於 2015-11-16 13:19
本人了解規則了.
不過,要且原創的使用心得,順序應該是先取得下載 -> 安裝試用 -> 寫心得,如果要先寫心 ...


使用完後可至第一次回覆的地方,有補充按鈕,即可補充。附上軟體實際上機的截圖,提出實際上使用的心得或軟體BUG, 讓其他人有個參考依據。這是多年以來我們一直強力宣導的回文辦法。你有此疑問,表示不用心喔~

有道是,不以規矩,不能成方圓。版務燃燒自己生命在勸道,管理,維持秩序之下,都還是有人依然故我的發表廢文,如果限制解除,那些伸手黨拿了就走,不留一點痕,對微剋多來說,才是重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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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F
發表於 2015-11-15 01:06 | 只看該作者
這規定像小學生規範作文範例一般
告訴小朋友作文心得1.必須這樣
告訴小朋友作文心得2.必須如此
告訴小朋友作文心得3.必須照辦
取消了警告又祭出了紅、黃牌,怎樣回覆算是用「心」回覆,撰稿者訂出了台灣標準
看來以後光瀏覽就好了,少回覆免得被舉紅、黃牌牌!
希望不要遇上台灣特產侏儸紀裁判!

點評

所以你是那種規定不准闖紅燈卻硬要闖的人嗎?反正你遵不遵守我無所謂啦  發表於 2015-11-15 10:41
這麼說就太過分了!!  發表於 2015-11-15 03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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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F
發表於 2015-11-15 00:17 | 只看該作者
多謝提醒,以後會遵守規定盡量不違規的!
版務辛苦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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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F
發表於 2015-11-15 00:15 | 只看該作者
嚴格的要求
對論壇的發展...應該是一件好事
不然,一句--謝謝大大的熱心
對熱心發帖的人,反而是一種傷害
認真的回文,是一種支持的方式
支持此一作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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